“人啊,你当自助!”

[公告]海风诗社新版规(试行)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4-12-13 13:28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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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能吸引更多的诗词爱好者加入海风网诗社,使诗社充分活跃起来,成为广大爱好者的精神乐园,特决定对本诗社的版规进行修订,以另位版主曾经发布的版规为基础,作了部分增删,现公告试行,望诸位朋友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多谢!

海风诗社新版规:

一.诗社发表作品内容:
1.古风、乐府、律诗、绝句、词、曲、现代诗等;
2.对于经典诗篇或诗人生平的特别感悟或个人观点;
3.由某篇诗词或某个诗人出发,所构思的文章;
4.个人学习诗词的心得、体会等;
5.也欢迎转载作品(须注明),并希望有转载理由。

二.奖励惩处:
1.原创作品给予一定积分奖励,优异的加精华并固顶一至三天;
2.转载作品,特别精彩的亦给予奖励;
3.原则上版主的作品不作加精处理;
4.与本版主题无关或超过本版主题的文章,视情况删除或转发;
5.回帖如被认为恶意灌水,一律删除,并作相应的扣分处理。

三.为了提高大家对于诗词的兴趣,吸引更多的诗词爱好者加入中国海风网诗社,诗社将不定期的举行专题诗社活动,每次诗社均邀请一至二名经常在诗社发表作品,且具有一定诗词基础的诗友参与主持。

四.古韵悠悠及海风网论坛的全体管理人员,热情欢迎大家参与诗社的活动,把诗社建设成为广大诗词爱好者学习、娱乐的欢乐家园,欢迎大家对以上各条款热情提出宝贵意见,诗社对于每位成员的正确意见将虚心采纳,并给予积分奖励。

五.诗社同样执行国家有关网络的法律、法规,若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帖子,将予以删除,并配合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履行应尽的职责。

本规定自即日起试行一月,届时若无异议将开始正式执行。谢谢大家!




中国海风网诗社

2004年12月13日



TAG:

cupi的个人空间 cupi 发布于2004-12-13 18:13:28
版规明确有纹理,成长的痕迹。
rasen发布于2005-06-09 00:15:07
我一定遵守规则!
浪仙发布于2006-03-22 14:49:25
一定遵守!这是美德.
一生落墨的城 红楼梦 发布于2006-09-29 19:42:02
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,发现这个政策贯彻起比较困难。文章少的可怜,打不起锦旗。哎,失败!
小道发布于2006-09-29 19:50:22
其实我觉得海风的古诗版做得很厉害了啊。这年头写古诗感觉怪怪的,红楼梦你不会?
一生落墨的城 红楼梦 发布于2006-09-29 20:27:53
小道帮我去一些古典诗词网拉点人去,行不?
小道发布于2006-09-29 21:00:02
问题是,拉人来做什么哦,我们又不是要搞革命
剑——归 文侠 发布于2006-09-30 13:22:35
本人现在拥有大量原创(创作部部长大人)的诗歌

将择优上传部分!!

增加本版的活跃度
哈哈
吉娃娃发布于2006-12-11 05:22:50

QUOTE:

引用第7楼小道2006-09-29 21:00发表的:
问题是,拉人来做什么哦,我们又不是要搞革命
赞同,愿者自会来``````
一生落墨的城 红楼梦 发布于2007-04-03 12:41:32
希望如此,好久不见沸腾了.
我来说两句

(可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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